底下為南華菁英入學獎助學金獎勵辦,提供給各位同學參考!
壹、南華大學(以下簡稱本校)為鼓勵優秀高中職學生進入本校接受優質的大學教育,特訂定「南華菁英入學獎助學金辦法」(以下簡稱本辦法)。
貳、凡該學年度大學學測成績達下列級分,並經學系甄選入學而就讀本校者,得享有下列獎助學金:
一、52至59級分者:四學年獎助學金共計新台幣19萬5仟元。
【第一學年獎助學金新台幣60,000元(含入學獎勵金新台幣35,000元與學雜費助學金新台幣25,000元)。
第二至第四學年,每年助學金新台幣45,000元(含學雜費助學金新台幣25,000元與生活費助學金新台幣20,000元);但第二學年起,學生前學年平均成績須達80分(含)以上且達該學系全年級前百分之十(含),操行成績達80分(含)以上,且未受記過以上處分者方可繼續領取助學金。】
二、60至65級分者:四學年獎助學金共計新台幣30萬元。
【第一學年獎助學金新台幣90,000元(含入學獎勵金新台幣40,000元與學雜費助學金新台幣50,000元)。
第二至第四學年,每年助學金新台幣70,000元(含學雜費助學金新台幣50,000元與生活費助學金新台幣20,000元);但第二學年起,學生前學年平均成績須達80分(含)以上且達該學系全年級前百分之十(含),操行成績達80分(含)以上,且未受記過以上處分者方可繼續領取助學金。】
三、66級分以上者:四學年獎助學金共計新台幣35萬元。
【第一學年獎助學金新台幣110,000元(含入學獎勵金50,000元與學雜費助學金新台幣60,000元)。
第二至第四學年,每年助學金新台幣80,000元(含學雜費助學金新台幣60,000元與生活費助學金新台幣20,000元);但第二學年起,學生前學年平均成績須達80分(含)以上且達該學系全年級前百分之十(含),操行成績達80分(含)以上,且未受記過以上處分者方可繼續領取助學金。】
叁、凡該學年度大學指定考試成績(加權後總分)以第一志願分發至本校就讀者,且為該學系新生排名在前百分之十(含),入學獎勵金新台幣2萬元。
肆、凡領有本獎助學金者,不得重複申請校內其他獎助學金。
領取本獎助學金者至多四學年,受獎助學生自畢業、休學、退學之日起,不得繼續領取本獎助學金;前項原因消失時,其當年之受獎助資格亦不得恢復。
伍、領取本獎助學金者,經查若有偽造或不實之情事,將撤銷其獲領取獎助學金之資格,已領取之獎助學金應予繳回,並依校規議處。
陸、領取本獎助學金者,若其在學期間轉至其他學校就讀,必須追繳回前兩學期已領取之獎助學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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